董事长被指控损害公司利益 华菱精工遭问询

小微 2024月06月17日 阅读数 71764

  中国网财经6月17日讯 华菱精工(603356.SH)股东内斗已引起上交所关注。

董事长被指控损害公司利益 华菱精工遭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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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精工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6月1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董事长被指控损害公司利益 华菱精工遭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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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华菱精工披露《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称《决议公告》)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根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姜振华提出临时提案称,经股东反映,公司现任董事、前任高级管理人员罗旭、贺德勇等在履职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罗旭现担任华菱精工董事长,贺德勇现任宝鑫科技(002514.SZ)董事长,曾任华菱精工首席财务官。

  五项交易被质疑

  上交所随即针对《决议公告》中提及的5项交易提出问询,涉及金额合计超过8100万元。

  第一项交易:2024年1月,华菱精工与江苏季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铝边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3150万元,并于当日支付预付款945万元,至今未交货,预付款正在追回阶段。公司回复称,截至目前,上述预付款项已全部收回。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补充披露:交易对方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信息,以及交易的背景、目的、具体内容、约定交付安排,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在未交货的情况下支付大额预付款是否具有合理性等内容。

  第二项交易:华菱精工控股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向远东电缆采购电缆并向江苏阿默尔、上海风神销售,公司已向远东电缆支付全部采购款1302万元,远东电缆已交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但该批电缆送货地无公司子公司及客户,但公司至今未收到货款。公司回复称,相关货款仍在协商收回阶段。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补充披露:远东电缆、阿默尔、上海风神的基本信息;采购并销售电缆的背景、商业合理性,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涉嫌利益输送等内容。

  第三项交易:华菱精工控股子公司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宝馨科技销售光伏支架,相关货款 658.7万元尚未收回。公司回复称,首笔款项约定支付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目前尚未到期。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内容、交易对价是否公允、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被关联方变相占用等内容。

  第四项交易:华菱精工租赁南京喜马拉雅7楼、9楼等房产用于办公,部分房产系宝馨科技转租给华菱精工,马伟及宝馨科技部分高管、员工在喜马拉雅9楼办公。此外,公司在北京租赁房产面积为176.9平米,年租金228万元;在上海租赁房产面积为 603.75平米,年租金286万元。公司回复称,未发现从宝馨科技转租续租的情况。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补充披露:上述房产的租赁时间、截至目前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具体使用情况,是否影响华菱精工独立性,是否涉嫌利益输送等内容。

  第五项交易:华菱精工与南京新华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华海城市”)签订协议,购买南京市栖霞区办公楼,总金额2480万元,目前已支付600万元。此外,新华海城市与马伟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权人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华海科技”)存在关联关系。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补充披露:购买上述房产的用途、定价依据、定价是否合理、公允;新华海城市与新华海科技的具体关联关系,目前已支付的600万元是否实际流向马伟及其关联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等内容。

  股东内斗引关注

  华菱精工主营业务为电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类、风电类等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年6月,华菱精工实控人黄业华家族与捷登零碳达成控制权转让协议,后者拟通过协议受让股份及定增方式分步入主华菱精工。

  然而,在捷登零碳受让黄业华家族所持1266.7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9.5%)并进驻董事会后,控制权转让计划却没有继续进行,控制权变更事项也于今年5月终止。

  随后,黄业华发起董事提名,拟对捷登系董事进行改选,最终却因捷登零碳的反对,以失败告终。目前,黄业华虽然仍为华菱精工控股股东,但捷登零碳却占据了董事会多数席位。

  公开信息显示,捷登零碳实控人为马伟,也是宝馨科技的实控人。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近期,华菱精工先后出现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董事会决议出现反对票、监事会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等事项。此外,公司现任董事贺德勇在宝馨科技担任董事长、总裁职务,公司监事金世春在宝馨科技担任副董事长职务,公司总裁生敏曾任宝馨科技董事、副总裁,公司董事、前任总裁罗旭曾任宝馨科技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是否正常,三会是否可以正常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若有,请充分提示风险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2)请公司结合上述交易核查情况充分论证,上述人员是否勤勉尽责,是否维护华菱精工独立性及中小股东利益,是否符合华菱精工董监高任职条件。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上交所还表示,宝馨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系2022年、2023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形式合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8800万元。相关公告显示,宝馨科技通过公司、子公司支付的部分原材料、设备款项,最终流向实际控制人马伟或其关联方,导致资金被占用。

  上交所因此要求华菱精工结合上述情况充分核查并补充披露马伟及其关联方是否通过上述交易以类似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2023年以来是否存在本次公告未披露的其他类似交易,是否损害公司独立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责任编辑:谭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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